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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29 《卡萨布兰卡》:英格丽·褒曼看亨弗莱·鲍嘉《卡萨布兰卡》:英格丽·褒曼看亨弗莱·鲍嘉
毛 尖 "Play it, Sam. Play As Time Goes By." 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的第二天,华纳电影公司一名审阅剧本的人听了罗斯福总统的广播讲话后,心潮澎湃,立马决定要物色一部反法西斯战争的剧本投拍,以向英雄致敬。刚巧《人人都上里克酒店》(Everyone Comes to Rick's)这个舞台剧剧本送到。不久,制片人哈尔·沃利斯(Hal B Wallis)和导演迈克尔·柯蒂斯(Michael Curtiz)就搭建了一个国籍缤纷的演员班组:瑞典人英格丽 褒曼(Ingrid Bergman)演依尔莎,美国人亨弗莱·鲍嘉(Humphrey Bogart)演里克,奥地利人保罗·亨莱德(Paul Henreid)演拉兹洛,德国人康拉德·维德特(Conrad Veidt)演司特拉斯少校,英国人克劳德·雷因斯(Claude Rains)演雷诺中尉,他们全是一流演员。不过,虽然阵容强大,《卡萨布兰卡》(Casablanca)在1942年5月开拍时,却只有半部剧本。所以在拍戏过程中,制片人沃利斯不断与编剧爱泼斯坦兄弟(Julius J. Epstein & Philip G Epstein)发生争执,导演柯蒂斯则在每次便餐时和制片人大吵,其结果是剧本不断地被修改。 英格丽·褒曼在她的自传《我的故事》里说:“我们每天都是临时凑集起来研究对白。他们每天给我们一些台词,我们则试图了解其意义。谁也不知道剧情如何发展、怎样结束,也就无法掌握所演角色的性格…… 我一直想知道我爱上了谁,是保罗·亨莱德扮演的反法西斯抵抗运动领袖维克多·拉兹洛,还是亨佛莱·鲍嘉扮演的酒吧老板里克。”而导演迈克尔·柯蒂斯自己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他也不了解这个故事到底要如何发展,所以他含含混混地跟英格丽 褒曼说:“你到底是爱谁我也不太清楚…… 介于两者之间吧。”褒曼因此完全无所适从,在影片中,她说:“我不敢用含情脉脉的眼光打量拉兹洛,因为接下来我就得用一种不包含爱情的目光望着里克。”而亨弗莱·鲍嘉每天拍完戏就跟人抱怨说:“我每天要问:‘喂,今天我到底演什么?怎么演?’每次,我都被告知:‘我们还没有肯定,演得好一些就行了。’”
然而,正是褒曼举棋不定的眼神和鲍嘉颓唐热烈的注视成全了这部影片。
同时,《卡萨布兰卡》也在这种境遇里摆脱了好莱坞定身度造的模式,虽然这部影片最终成为爱的传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了好莱坞两大巨星的互相辉映,却是“褒曼看着鲍嘉”这个动作令这部影片迈入了不朽影片的行列。因为褒曼的“看”基本上成了好莱坞的一个十字路口:或者让褒曼游移的眼神引导这部影片,或者让她立即作出选择。而导演柯蒂斯最后也在“褒曼看鲍嘉”的眼神里获得了真正的灵感,他每天和爱泼斯坦两兄弟一起修改剧本,完全忘了他们拍摄此片是为了向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致敬,最终的拍摄似乎只是为了记录一个动作——看——的命运。
柯蒂斯在他的拍摄笔记里说:“战争背景不过是个借口。”我们因此可以毫不费力地推断说:柯蒂斯的每场戏不过也是个借口。《卡萨布兰卡》的真正主题是:褒曼的看是如何主宰一部影片的命运的。《卡萨布兰卡》一共拍过三个结尾:一个是褒曼和维克多一起乘飞机飞出卡萨布兰卡,里克被逮捕;一个是褒曼和里克走掉,维克多牺牲;第三个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版本,里克送褒曼和维克多离开,自己也巧妙脱身。拍到第三个结尾,当所有人看到褒曼用那么一种生离死别的目光看着鲍嘉时,柯蒂斯说:“我们都莫名其妙地相信,《卡萨布兰卡》的结尾只能如此了。” 褒曼在她的有生之年被问得最多的就是有关《卡萨布兰卡》的拍摄,她自己一直也很纳闷,于那样一种稀里糊涂的境况下拍出的电影竟然在第16届奥斯卡颁奖晚会上成了所有奖项的焦点,所以,在她的回忆录里,她十分不解地写道:“也许是因为这部电影和我们的战争有关,所以成了一部经典之作!” 她大概不会理解,正是她暧昧曲折的眼神把一个动作和一部影片带入了现代经典的范畴:动作有它自身的命运和逻辑,一旦它被表现出来,它就可能篡夺一部电影的最初意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导演何蒂斯的这种当时令所有演员大为头痛的工作作风,日后竟鬼使神差地成了一种现代的、“大师”的工作方式,比如,香港的王家卫就是这么一天天写剧本一天天拍片的。
"You must remember this, a kiss is still a kiss, A sigh is just a sigh; The fundamental things apply, As time goes by." 2006/4/2 啥时候俺也能有这水平啊...Scarborough Fair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Parsel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彼方淑女,凭君寄辞。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伊人曾在,与我相知。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嘱彼佳人,备我衣缁。 Tell her to make me a cambric shirt.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Parsel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勿用针砧,无隙无疵。 Without no seams nor needle work. 伊人何在,慰我相思。 Then she wi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伴唱) 彼山之阴,深林荒址。 On the side of hill in the deep forest green, 冬寻毡毯,老雀燕子。 Tracing of sparrow on snow crested brown. 雪覆四野,高山迟滞。 Blankets and bed clothers the child of maintain 眠而不觉,寒笳清嘶。 Sleeps unawafe of the clarion call. 嘱彼佳人,营我家室。 Tell her to find me an acre of land.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Parsel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良田所修,大海之坻。 Between the salt water and the sea strand, 伊人应在,任我相视。 Then she will be a true love of mine. (伴唱) 彼山之阴,叶疏苔蚀。 On the side of hill a sprinkling of leaves 涤我孤冢,珠泪渐渍。 Washes the grave with slivery tears. 惜我长剑,日日拂拭。 A soldier cleans and polishes a gun. 寂而不觉,寒笳长嘶。 Sleeps unaware of the clarion call. 嘱彼佳人,收我秋实。 Tell her to reap it with a sickle of leather.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Parsel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敛之集之,勿弃勿失。 And gather it all in a bunch of heather. 伊人犹在,唯我相誓。Then she will be a ture love of mine. (伴唱) 烽火印啸,浴血之师。 War bellows blazing in scarlet battalions. 将帅有令,勤王之事。 Generals order their soldiers to kill and to fight for a cause. 争斗缘何,久忘其旨。 They have long ago forgoten. 痴而不觉,寒笳悲嘶。 Sleeps unaware of the clarion call. 2005/11/30 酒、女人、足球——乔治.贝斯特语录(真TM潇洒!)乔治.贝斯特,英国和曼联历史上最富天才的球员。生于1946年,今年11月25日去世。这个疯狂的天才曾在足总杯独中6元,曾率曼联夺得欧洲冠军杯,曾在代表北爱尔兰对阵荷兰时为打赌开球5分钟内在中场横向连过3人然后特意穿了克鲁伊夫的裆。。。与此同时,这位英俊球星的纵欲和酗酒能力同样卓越。以下是这厮的语录~~ ●如果我天生丑陋点,世界上哪有贝利这个名头啊? ●我常梦想带球盘过门将,把球停在门线上,然后跪下来用头把球顶入网窝。当我在冠军杯决赛对本菲卡时曾差点这么做,我晃过了门将,但最后我胆小了。我要真这么做,主教练大概会发心脏病吧。 ●(谈对切尔西的一个凌空进球)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半空中换一只脚,我猜只是为了显摆吧? ●(西布罗姆边卫威廉姆斯和贝斯特两人在退役多年后的对话)威廉姆斯:你能不能站在原地不动1分钟,让我看看你长什么样?/贝斯特:干吗?/威廉姆斯:因为我他妈的从来没有看清过,每次都只看见你的屁股在哨声响后一溜烟消失在边线。 ●有朝一日我挂了,人们会忘掉我泡的那些小妞的芳名,忘掉酒瓶子,忘掉快车,而只会记得我的足球。 ●人们说我和7个世界小姐睡过?不,我没有。我只睡过4个,其它3个邀请我,但我根本没兴趣赴约。 ●(队友帕金森问:你有那么多姑娘,有多少次是真心的?)哦!大概有2000次吧? ●当姑娘们在我面前脱掉衣服时常说:“我可不是因为你是贝斯特才这么做。” ●(名记苏·莫特得到了贝斯特的电话号码:上帝,你知道全世界有一半女人都愿意花大价钱来得到这个电话号码吗?贝斯特看了莫特一眼,耸耸肩)那是因为其他一半已经得到了这个电话号码。 ●(1999年被评选为世纪最佳球员)很高兴能够站在这里,能够(清醒、不酗酒地)站着真是一种快乐。 ●我不是每天喝,而是一连喝上四五天。 ●人们总是说我不应该把蜡烛的两头都点燃(英谚:过度消耗生命),但那或许是那些人的蜡烛都不够大。 ●为什么去温哥华踢球?因为我在伦敦一辆巴士车身上看到了一则广告,邀请我去“把加拿大喝干”。 ●我在里面待了10个小时,来了40品脱,以20分钟的差距打破了我此前的纪录。(他说的不是喝酒,而是手术中输血) ●1969年的时候我一度放弃了追女人和酗酒,那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20分钟。 ●我真的不喝酒了,只不过是在睡觉时。 ●如果人们说的有关我的事情是真的,那我就大概是超人了,我要同时出现在6个不同的地方。 ●如果你给我选择,要么晃过4个后卫,30码外大力远射进球,要么和世界小姐上床,我将很难作出抉择。但幸运的是,我两者都做到了,只不过有一件事情是当着5万人的面做的而已。 ●当巴斯比爵士找我去训话时,我通常盯着他背后的那幅壁画。那幅画上面满是动物,他训话时我就在数。我经常希望训话时间能够长点,以便我数清楚,有一天他真的对我很恼火,我终于完成了心愿。在巴斯比的壁画上,一共有272只动物! ●伊丽莎白女王年轻时相当迷人,在我最盛年时如果遇到她,谁知会发生什么。 ●有一次我对加斯科因说,你的智商比你的球衣号码还小,他想了一会问:“什么叫做智商?” 2005/7/15 "L'enfer c'est les autres." -- Jean-Paul Sartre萨特说:“他人即地狱。”加缪对此作出感性的解释:“每个人都生来孤独,人与人之间没有相互了解的可能。”
“他人即地狱”是萨特流传深广的思想。个体有了自由,必须面对他人。我们两个人不能成为一个人,其根源就我们的意识多样性。你想的和我想的不一样,这使我常常觉得恐慌,因为我看见我所设定的世界突然间从我的手指尖逃脱了,逃向另一个人的设计之中、这个人不断地注视着我,因为我也是世界的一部分,所以他也企图设计我,于是我被迫要变成他者的存在,我原始的堕落就是因为他者的存在造成的。
好多时候,以为自己形而上了,却还一天天形而下地活着、思考着。
说到底自己也只是个俗人罢了,看着一本本书,戴着伪知识的面具,只是为了想让别人知道,自己也挺厉害的。而结果却是什么也不是,只会在故纸堆里拼凑些七零八落的东西,自我安慰。 现在突然陷入一种很迷茫的状态,太多的东西,太多的选择,无从下手。 这个问题以前也考量过,就是没深入研究,所以暂不发言~
只不过今天忽然有这个感觉,暂且先记下一笔~ 2005/6/26 好人1.遇到乞讨者:遇到要钱的就给他(她)点饭,遇到要饭的就给他(她)点钱。 出人意料和情理之中(全国卷)
警察不会抓人,的确出人意料,但是想想警察要打人吓人,要不停地想办法把抢弄丢,要穿着警服逛街威风,要开着警车四处兜风,所以警察不会抓人,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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